签证申请者须具有:
1. 大学录取通知书,及复印件。
2. 自行办理最低金额为6000美元(数额以零零年十月汇率为计算)的汇票。及复印件二份。
3. (A) 最高学历公证书,并经外交部领事司认证。(B)户籍的出生公证书。及它们的英文页的复印件二份。
4. 进行学术类的雅斯(IELTS)英文水平测试。如果申请人得到的是综合性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且被给与学位,该项免除,短期一年之内的学习该项也免除,成绩单需二份复印件。
5. 有效护照,二张照片,英文填写表格及回答问题。及回答问题的复印件。
6. 签证处理费每人510元人民币。
7. 递交申请时,需接受面试。
8. 公派留学生,需出示照会。
注:除表格外,所有文件皆请准备原件及必需的复印件共二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