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《瑞典日报》报道,瑞典教育和科学大臣拉尔斯•莱永堡近日表示,瑞典政府就欧盟以外地区的外国留学生收取学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,并计划从2010年起开始对他们收取学费。根据瑞典政府决定,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对欧共体国家以外的来
瑞典留学的外国学生收取学费,同时对无力自费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。
莱永堡说,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大学都对外国留学生收取学费,瑞典也应该利用这一资源来增加收入。收取的费用一部分用于提高改善瑞典高校的教学质量,另一部分用于设立奖学金,资助那些天赋较高但又实在交不起学费的外国留学生。他还表示,瑞典政府将在2008年秋季制定一个向欧盟以外地区的外国留学生收取学费的方案,并准备最迟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但他对外国留学生收取学费的标准没有透露,而3年前瑞典上届社民党政府曾计划每学年对一名外国留学生收取8万瑞典克朗的学费,注:1美元约合6瑞典克朗。
到目前为止,与瑞典本国学生一样,在瑞典留学的外国学生享受也没有学费的优惠待遇。根据瑞典高教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,目前就读于瑞典全国各高校的外国留学生人数已超过2.8万人,是10年前的3倍,其中有8000人时来自欧盟以外的地区。